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6 | 工程名称 |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执法队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 建设地点 | 两家子村及良种场村的康平县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王一男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8399 | ******.000000元 | 2025-01-10至2025-07-10 | 合格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一级] | 90.5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一男 | 胡鑫鑫 | 张雷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郑铁强 | 胡鑫鑫 | 张雷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迪 | 赵新鹏 | 李方玉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生态环境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8399 | 苏******5733 | 辽 ******8707 | ||||||||
投标报价 | ******.000000元 | ******.000000元 | ******.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25-01-10至2025-07-10 | 2025-01-10至2025-07-10 | 2025-01-10至2025-07-10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一级]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环保工程一级]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环保工程一级] | ||||||||
评审得分 | 90.56 | 73.29 | 72.8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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