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GC******
1.3 采 购 人: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采购预算:218,705.83元(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1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湖韵新村水井房内、赵家屯水井房内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改造项目需求单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经审计结算价款的97%;质保期结束后,支付经审计结算价款的3%。质保期一年。
2.7 其 他:无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
3.1.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1.4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材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至2024年6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竞价环节。
6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6.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17:00前。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其放弃成交,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6.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3.1项要求材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后须将第3.2项要求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寄地址为代理机构地址。
6.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 竞价时间
7.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7.2 竞价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6月26日10:00
7.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
联 系 人:崔可新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金女士、马女士
电 话:0451-87200170、87200171
业务监督电话:0451-******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 ||||||
二、采购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三、项目编号: | 0222GC****** | ||||||
四、采 购 人: |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五、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六、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
七、采购预算: | 218,705.83元(含税) | ||||||
八、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21日 | ||||||
九、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00秒 | ||||||
十、竞价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00秒 | ||||||
十一、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为: | |||||||
成交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交金额: | 218,205.83元(含税) | ||||||
十二、成交结果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
采 购 人: |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地 址: |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向阳村 | ||||||
联 系 人: | 崔可新 | ||||||
电 话: | ******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 ||||||
联 系 人: | 金女士 | ||||||
电 话: | 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