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高邮市海潮东路北侧、绿杨路东侧地块位于高邮市高邮镇十里村地界,西靠绿杨路,南临海潮东路,总面积为156036.42m2(234.05亩)。该地块土地性质一直为十里村村民小组集体农用地、农村住宅用地、未利用地。2024******人民政府收储,土地性质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目前地块北侧为农田、南侧为闲置园地及菜地。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2012年之前为十里村集体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农村宅基地,耕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2012年后南侧农用地被农业生态园利用,土地被用来种植葡萄树、桃树,2020******居民开垦为菜地至今。对照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2月出具的《高邮市东部新城海潮东路北侧、东园路东侧地块详细规划》,显示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南侧为商住混合用地(0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三队)于2024年12月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定中的地块环境调查方法开展。
******居民人员访谈等综合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排污管道、污水沟渠、污水池或被当做危险废物堆放场地等记录,历史上无信访无违法用地情况。
结合卫星航拍图、相关管理部门资料查询、相关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确认以及专业判断,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潜在污染源未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地块内无污染痕迹,结合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和污染情况分析,确定地块内无明显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的污染源。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高邮市海潮东路北侧、绿杨璐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