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高邮经济开发区珠光路西侧、洞庭湖路北侧地块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民生花苑北侧,东靠珠光路,南临洞庭湖路,总面积为27719.14m2(41.58亩)。该地块2023年之前土地性质一直为高邮经济开发区双庙村民小组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2023******人民政府收储,土地性质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目前地块内种植有绿化树苗,树苗间隙有附近村民种植的蔬菜、豆类等农作物。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2018年之前为村集体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和未利用地,耕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2018年后地块内土地被绿化种植了树苗,后树苗间隙陆续被附近村民用来种植蔬菜、豆类农作物,2023年后地块内集体土地被征收,至今地块用途无变化,仍种植有树苗、蔬菜、豆类等农作物。对照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高邮经济开发区珠光路西侧、洞庭湖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图则》(2024年7月),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高邮经济开发区珠光路西侧、洞庭湖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居民人员访谈等综合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排污管道、污水沟渠、污水池或被当做危险废物堆放场地等记录,历史上无信访无违法用地情况。
结合卫星航拍图、相关管理部门资料查询、相关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确认以及专业判断,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污染源未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地块内无污染痕迹,结合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和污染情况分析,确定地块内无明显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的污染源。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