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改扩建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平和庄南240米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建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