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平江县大洲乡汪坪大道东侧建设项目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H1A1),现对《平江县大洲乡汪坪大道东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地块位于平江县大洲乡汪坪大道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北纬28.******2°。地块历******资源局下发关于地块用地规划文件(平自规条【2024】70号),对地块进行开发利用,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H1A1),地块面积3195平方米。
二、调查主要结论
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的相邻地块当前与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照行政办公用地(H1A1)进行开发利用。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地块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人民政府
二、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68号星沙国际企业中心11号厂房803
联系人:王亚洲
联系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