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6450
项目编号: SSGDZTB******
项目名称:******资源局银川市辖三区2024-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标段:兴庆区、金凤区 | 一标段:兴庆区、金凤区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 每年费用75万元 |
二标段:西夏区 | 二标段:西夏区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 每年费用73万元 |
三标段:全市范围(三区两县一市) | 三标段:全市范围(三区两县一市)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360000 | 每年费用12万元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不动产测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9 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0 14:20:07 至 2024-12-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 CA 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有限公司。 4.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人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 群 ******1 获得帮助。 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康晓帆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东洋、马芮、郑文雯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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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