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
选取******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检测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改善我县青少年近视防控条件,决定对我县******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的777间教室中抽出78间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检测费为1500元/间,项目经费为11.7万元。
三、选聘内容:选聘一家检测机构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检测及后续相关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下浮率和报价数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检测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投标单位资格:本次要求应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照明环境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
八、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相关业绩合同;
(六)相应资质证书;
(七)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九、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局计财室3,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898-******。
******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