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乡联合花生加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山乡联合花生加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2-00097
项目名称:塔山乡联合花生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元
最高限价:******.39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设备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2)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8:00至2024年7月29日17:00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号)执行。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塔山村
联系人:王乡长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账 号:************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 话:042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山乡联合花生加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2-00097
项目名称:塔山乡联合花生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元
最高限价:******.39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设备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2)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8:00至2024年7月29日17:00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号)执行。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塔山村
联系人:王乡长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账 号:************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 话: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