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东深路桥头段245号101房(经度114°4’31.875”,纬度23°2’14.698”)。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750m2,项目主要从研磨石、清洗剂、震动机覆膜的加工生产, 年加工生产研磨石 575.9777 吨、 清洗剂 150 吨、震动机覆膜 140 台。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11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1746号。项目于2024年10月9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MACY46WK51001Y ,有效期:2024年10月09日至2029年10月08日。
我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1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雅均;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东深路桥头段245号101房;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有机废气:项目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项目将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法” 进行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后排放量约为0.0005t/a,排放速率约为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036mg/m3,排放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仅在人员进出、开关门仍会有少量废气逸出至其他车间,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投料工序颗粒物
项目投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
有组织:项目将投料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 进行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投料工序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后排放量约为0.0048t/a,排放速率约为0.002kg/h,排放浓度为0.0402mg/m3,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投料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仅在人员进出、开关门仍会有少量废气逸出至其他车间,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臭气:项目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过程中由于塑胶原料在投料、搅拌、倒模成型、抽真空、AB胶倒模、烘烤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高空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未被收集到的臭气浓度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4)打磨工序废气:项目在使用磨床进行打磨过程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企业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LAS(20mg/L)、总磷(6mg/L)。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混合桶清洗用水
项目清洗剂生产使用1 台混合桶进行混合,混合桶及配套的搅拌系统进行清洗。清洗时采用人工手动清洗方式将混合桶壁及搅拌系统上的物料清洗干净即可,无需添加清洗剂清洗。项目生产的清洗剂为液体状。
混合桶清洗废水放置在密闭混合桶里,回用到下一批清洗剂生产。
项目搅拌设备清洗废水中所含的物质均为产品原料,不添加清洗剂,不含有石油类等。根据同行业的经验数据,项目清洗废水中所含的物质均为各工序中的原材料,即为产品配方成分,不含其他物质,因此回用于生产是可行的。
(3)加入清洗剂产品用水
项目清洗剂原料需添加自来水进行混合,由于混合桶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加入到产品中。加入产品中的水随产品销售,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风机、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研磨石边角料及次品、一般物料废包装物、废刮板、废固化AB 胶、废PU 膜、废布袋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空压机油桶、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物、废固化剂包装物、废AB胶包装物、废清洗剂包装物、废空压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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