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B-XJ001
项目名称: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5198.37元
最高限价:195198.37元
采购需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园区中心区域及下风向设置2个站点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常规六项(PM10、PM2.5、SO2、NOx、CO、O3)、VOCS、气象五参(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
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11月22日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资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人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委员会
联系人: 潘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72号楼G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荫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B-XJ001
项目名称: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5198.37元
最高限价:195198.37元
采购需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园区中心区域及下风向设置2个站点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常规六项(PM10、PM2.5、SO2、NOx、CO、O3)、VOCS、气象五参(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
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11月22日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资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人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委员会
联系人: 潘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72号楼G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