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对2024年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安环监管指控中心大厅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安环监管指控中心大厅机房改造项目,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综合布线服务 | / | 线路建设、改造,客户原有线路梳理 | 1 | 套 |
2 | 安装调测服务 | / | 设备安装、搬迁,客户原有设备安装调测 | 1 | 套 |
1.2 预算金额:41224.48元(不含税), 44,934.68 元(含税)。
1.3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1.4 服务地点:葫芦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有限公司拥有良好团队及优质服务,且了解其公司网络环境,为规避******有限公司为2024年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安环监管指控中心大厅机房改造项目提供综合布线服务和安装调测服务;
2.本次采购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物资〔2022〕3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满足2024年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安环监管指控中心大厅机房改造项目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8号
联系方式:李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异议接收邮箱:******(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429-******。
******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