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高新六路(光谷七路-光谷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新六路(光谷七路-光谷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2014年9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新六路(光谷三路路-光谷八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0月21日武汉市环保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有限公司高新六路(光谷三路路-光谷八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环新管[2014]31号)下达批复。
本次验收内容为高新六路(光谷七路-光谷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是高新六路(光谷三路路-光谷八路)市政道路工程的阶段性工程。本次验收工程建设内容为:高新六路(光谷七路-光谷八路)为一条呈东西走向的城市主干道,西起光谷七路、东止光谷八路,道路全长1428.416m,红线宽65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设计起点桩号为K7+546.765,设计止点桩号为K8+975.181;其中豹澥河大桥位于高新六路与豹澥河交叉口,呈东西走向,跨越南北走向宽约20m的运河,桥梁与河道正交,桥梁起点桩号K8+722.045,止点桩号K8+801.045,桥梁全长79m,宽65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工程、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电力等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
本工程自2014年7月19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8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营。目前,本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条件。
二、公众意见调查范围
主要征求以下意见:
①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②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或认识;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和其他意见;
④建设项目运行是否对公众造成环境影响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⑤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
⑥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页面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号8栋光谷建设大厦A栋19-26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