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锦州、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市分行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锦州、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市分行驾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CZB2024L085)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限价
标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
01 |
锦州市分行驾驶服务 |
锦州市分行公务车驾驶服务,服务地点:锦州市、黑山、北镇、义县、凌海。 |
2年 |
02 |
阜新市分行驾驶服务 |
阜新市分行公务车驾驶服务,服务地点:阜新市、阜蒙县、彰武县。 |
|
03 |
辽阳市分行驾驶服务 |
辽阳市分行公务车驾驶服务,服务地点:辽阳市、辽阳县、灯塔市。 |
|
04 |
朝阳市分行驾驶服务 |
朝阳市分行公务车驾驶服务,服务地点:朝阳市、朝阳县、喀左县、北票市、建平县、凌源市。 |
|
05 |
葫芦岛市分行驾驶服务 |
葫芦岛市分行公务车驾驶服务,服务地点: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
此项目分为5个标包,兼投兼中。
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1.10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无。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拟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
4.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5报名要求: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整理成一个压缩包上传至邮银易采(******/)(无需现场获取),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公对公转账),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4.6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银行供应商基础信息表一份(Excel电子版)
4.7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
7、其他: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委员会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项目负责人:盖猛、李媛媛、张景、郑连峰、纪澈、王超、苏春颖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投诉联系人:盖猛
开户行: ******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