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ZBCG-FW-202404-0028。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承销费率不高于发行总金额的3.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分行,投标时须提供其总公司或总行的授权书);
2、未被列入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自2021年1月1******银行间交易商协会200万及以上罚款处罚记录,并出具相关声明;
4******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银行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2)2个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第1-3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即“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第4款规定的条件)的,联合体各方须符合该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4)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第1-3项要求及4、5项中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7、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2024?年 04?月 24?日至 2024?年 04?月 29?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投标人须在?2024年05月13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营业部
账 号:************3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同名的对公账户;
4、备注栏须填写:项目简称。
5、投标人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交纳凭证上传至《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转入错误的,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的退还
项目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
联系方式:王彬 ******
?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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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上传)招标文件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