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0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本北镇市******委员会评审,确定北镇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有限公司 |
84.88 |
1.51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 |
******有限公司 |
72.29 |
1.49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60 |
3 |
******有限公司 |
67.97 |
1.52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夏俊城 |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90) |
2 |
******有限公司 |
马 骏 |
[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8526) |
3 |
******有限公司 |
孟繁强 |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2 |
******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3 |
******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设计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文竹
电 话:0416-358528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