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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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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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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4-12-19 00:00:00

项目概况

******学校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4607 ******学校2025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服务内容:通勤用车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保障行车安全。2.投标供应商须设置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3.车辆要求:1-7号线班车车龄在6年以内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且车况良好。★二、服务内容1. 通勤车辆:(1)数量:50座以上的全封闭空调旅行车6辆(配备1名司机)。(2)19座以上的空调中巴1辆(配备1名司机)。(3)7座及以上车辆1辆(配备2名司机,白班司机1名。夜班司机1名)。(4)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2026年1月26日。大客车全年以205天为准,中巴车************医院第2站(7∶25)汇宝国际花园第3站(7∶30)百鸟公园第4站(7∶37)永强市场第5站(7∶40)青山路交通岗第6站(7:48) 兴隆超市第7站(7:53) 银亿万万城第8站(7:57) 珠江五校分校2号线:泰山路215终点站——造化校区第1站(7∶18)泰山路(长江街236、290车站)第2站(7∶20)成大方圆站第3站(7∶28)川江教师新************大学地铁口第7站(7∶48)正******医院第3站(7∶25)天桥第4站(7∶32)粮校(崇山路)第5站(7∶35)河边第6站(7∶40)万科第7站(7∶42)万科北第8站(7∶45)二环第9站(7∶50)中海城第10站(7:55)西江街赤山路派遣人员加一站待定4号线:南京南街与仙岛南路交汇处——造化校区第1站(6∶30)南京南街与仙岛南路交汇处第2站(6∶40)南京南街南十一马路交叉口第3站************学校回市区,民族电影院过交通岗停车5号线:南塔客运站——造化校区第1******医院第5站(7∶30)长客鸭绿江街第6站(7∶35)富丽阳光6号线:大江户——造化校区 第1站(6∶50)大江户第2站(6∶50)家乐福第3站(7∶0******中学北校区7号线(中巴车):陵东街建行门口——造化校区(7∶35)陵东街建行门口 节假日,双休日,假期值班用车。(6)7座面包车车辆用途:1.因工作需要提前到校,加班晚走教师通勤用车;2.夜间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用车;★三、服务要求1.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车辆照片以及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2.必须按照校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投标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3.首站不得迟到,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5分钟的情况,校方员工可打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投标人须支付校方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4.合同期限内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投标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5.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人应向校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校方服务。6.需保证车辆内外清洁、消毒,驾驶员需当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当日记录。座椅舒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车辆前后玻璃适当位置粘贴含有采购方标志的车辆告示牌和广告类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制作。7.需配备合格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五年以上。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保证校方员工的安全及得到满意的服务。8.提供每部服务车辆和配备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9.服务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到校后必须全天停放在校内,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事宜,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10.投标人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11.投标人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10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1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关联责任。13.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每季度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14.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因政策法规有变化或者和上级规定产生冲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书面提出修改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5.在服务期间,采购人给驾驶员提供就餐场地,餐费自理。提供休息室。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002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每季度初结算上季度用车服务费用,用车服务费用按实际******银行转账结算。
★4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承包方式:实行全额承包。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油料、维修费、税金、伙食补贴等各项所需费用。
★6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
★7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内对客户需求做出响应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145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序号:002服务内容:其他用车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
★一、基本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保障行车安全。2.投标供应商须设置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 。★二、服务内容1.学生活动、实 习、实践用车:全年约150车次计算,最终按照******学校招生、校企合作用车:(1************银行存款用车;4.新招学生、家长到校参观用车;5.其他临时用车。(4)相关要求:车况:车龄不超过10年或行驶公里数不超过25万公里。维修: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费用:采购人不承担车辆高速费、停车费等费用。★三、服务要求1.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车辆照片以及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2.合同期限内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投标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3.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人应向校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校方服务。4.需保证车辆当日内外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座椅舒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车辆前后玻璃适当位置粘贴含有采购方标志的车辆告示牌和广告类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制作。5.需配备合格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五年以上。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保证校方员工的安全及得到满意的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更换。7.服务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到校后必须全天停放在校内,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事宜,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8.投标人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9.投标人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100万元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100万元以上。10.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12.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因政策法规有变化或者和上级规定产生冲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书面提出修改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002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每季度初结算上季度用车服务费用,用车服务费用按实际******银行转账结算。
★4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承包方式:实行全额承包。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油料、维修费、税金、伙食补贴等各项所需费用。
★6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
★7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内对客户需求做出响应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 注: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合同包,两包允许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学校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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