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802-01350-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冬季站前区除雪项目选聘服务机构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802-0135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冬季站前区除雪项目选聘服务机构
五、合同主体
******建设局
地 ******服务中心(莲花分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冬季站前区除雪项目选聘服务机构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履行合同期间要求:每台车配备专职司机不少于1名,现场配各带队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出租方人员食宿由出租方负责。2、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各种保险和税费,车辆出现故障及交通事故,都由出租方自行解决,同时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3、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做好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负责解决。4、使期内,出租方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并承担费用。为保证除雪任务顺利完成,要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设备。5、承租方按照各级除雪指挥部及上级部门要求,提出除雪工作要求,出租方必须自行关注天气情况,如有雪情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自觉进入除雪待命状态,待命时间为暴雪72小时,大雪48小时,中雪24小时,小雪12小时,待命期间需对车辆进行检修,保障车辆完好,驾驶人员不得饮酒,待命时间不计费用,费用计时从车辆入场作业开始计算。甲方根据天气情况,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车辆、人员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入场。6、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相应车型的资格、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听从承租人带队领导的工作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和要求。7、出租方必须保证承租人租车数额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租方的用车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设备进行调度及管理,有权对不适合除雪作业的设备给予辞退。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95.00元
合同金额:2,095.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