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南发改字〔202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1.水源井泵房建筑面积 19.44 ㎡。2.新建1座配水厂,供水规模为0.4万m3/d,建、构筑物包括提升泵房166.32㎡,综合办公楼140㎡;新建清水池2×500m3等。配水厂内新建道路300㎡,硬化场地540㎡等购置配套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
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供暖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0.4万m3/d,供水人口2.0万人。水源井泵房和配水站及附属设施为二期,包括:1.水源井泵房建筑面积 19.44㎡2.新建1座配水厂,供水规模为0.4万m3/d,建、构筑物包括提升泵房166.32㎡,综合办公楼140㎡;新建清水池2x500m3等。配水厂内新建道路300㎡,硬化场地540㎡等:购置配套设备。
18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龙飞路47号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8-5号楼F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冶 | 联系人: | 孙荣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孙荣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