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多)字【202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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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4)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周权、李科 | 姓名: | 周权、李科 |
单位: | ******服务中心 | 单位: | ******服务中心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
邮编: | 110000 | 邮编: | 110000 |
联系人: | 周权、李科 | 联系人: | 孔祥楠、姬旭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孔祥楠、姬旭东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