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77511
二、项目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房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通建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服务类
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C******通用航空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提供符合本项目运12飞机运行需求的机组人员,拟执行本项目任务的机组成员包括2名飞行员(、2名机务人员、1名签派员,飞行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行执照,具备人工增雨飞行能力与仪表等级,并取得Y12型飞机签注资质;机务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航空器维修执照并取得Y12型飞机的维修与放行资质。 2.承诺本项目磋商前近三年之内无一般及以上通航作业类飞行事故。 3.连续从事人工降雨/雪作业5年以上。 4.按民用航空适航管理相关规章和要求,对甲方的飞机进行执管,包括日常维护、飞机保洁、定检、作业飞行、适航年检、机载任务系统基础维护(检查确认机载任务系统固定良好、外观完整、飞行时设备保护以及甲方赋予的相关工作)等,确保飞机适航。 5.申请使用机场及作业计划的申报;负责进行航材储备,协调航油的及时供应,不影响正常作业飞行。 6.承担维修计划内且单价5万元以下的航材送修/采购费用,垫付超出上述约定范围的维修费用。 7.承担作业期间的军、民航空管协调及作业机场综合保障费用(机场综合保障费用包含机场使用费、起降费、保障费等)。 8.办理飞机机身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关保费(保额按4800万元计算)。 9.机组人员的保险及甲方乘机人员投保2座(500万元保额/座)。 10.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承诺按期完成甲方每年作业季(一般为4月1日-9月30日,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前后延长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人工增雨作业和其它任务。 12.与运12飞机生产厂家联系,承担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事宜(包括飞行手册、维修手册、飞机设备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及修订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托管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进行续约,将飞机及其随机附带的运行技术资料、记录和档案等完整资料交付甲方。 14.飞机在采购方作业季内每年低限飞行时长为120小时。超出120小时后采购方按不超出每小时18000元付费,具体数额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在采购方作业期外,在确保国家重大保障任务的实施的基础上,将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渠道,保障飞机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业效益,补偿飞机运营成本,取得的收入如何分配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6.中标后办理必备手续,并保证按采购方要求执行人工增雨作业及科学试验任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续签年限:本项目可续签一年合同,每年底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1.提供符合本项目运12飞机运行需求的机组人员,拟执行本项目任务的机组成员包括2名飞行员(、2名机务人员、1名签派员,飞行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行执照,具备人工增雨飞行能力与仪表等级,并取得Y12型飞机签注资质;机务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航空器维修执照并取得Y12型飞机的维修与放行资质。 2.承诺本项目磋商前近三年之内无一般及以上通航作业类飞行事故。 3.连续从事人工降雨/雪作业5年以上。 4.按民用航空适航管理相关规章和要求,对甲方的飞机进行执管,包括日常维护、飞机保洁、定检、作业飞行、适航年检、机载任务系统基础维护(检查确认机载任务系统固定良好、外观完整、飞行时设备保护以及甲方赋予的相关工作)等,确保飞机适航。 5.申请使用机场及作业计划的申报;负责进行航材储备,协调航油的及时供应,不影响正常作业飞行。 6.承担维修计划内且单价5万元以下的航材送修/采购费用,垫付超出上述约定范围的维修费用。 7.承担作业期间的军、民航空管协调及作业机场综合保障费用(机场综合保障费用包含机场使用费、起降费、保障费等)。 8.办理飞机机身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关保费(保额按4800万元计算)。 9.机组人员的保险及甲方乘机人员投保2座(500万元保额/座)。 10.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承诺按期完成甲方每年作业季(一般为4月1日-9月30日,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前后延长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人工增雨作业和其它任务。 12.与运12飞机生产厂家联系,承担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事宜(包括飞行手册、维修手册、飞机设备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及修订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托管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进行续约,将飞机及其随机附带的运行技术资料、记录和档案等完整资料交付甲方。 14.飞机在采购方作业季内每年低限飞行时长为120小时。超出120小时后采购方按不超出每小时18000元付费,具体数额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在采购方作业期外,在确保国家重大保障任务的实施的基础上,将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渠道,保障飞机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业效益,补偿飞机运营成本,取得的收入如何分配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6.中标后办理必备手续,并保证按采购方要求执行人工增雨作业及科学试验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岩、陈鹏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如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2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办公室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东北区域气象中心
联系方式: 秦鑫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沈思思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思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有限公司
1.其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jpg
2.其他:运12飞机B50CG国籍登记证.jpg
3.其他:公司具有运12飞机运营经验.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