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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1-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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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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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9

 
一、项目编号:JH24-210681-00358

二、项目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1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辽宁省东港市马家店镇油坊村

中标(成交)金额:3,203,086.9(元)

评审总得分:75.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2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农镇石崮子村孙家沟一组

中标(成交)金额:2,036,800(元)

评审总得分:66.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3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长山镇长山村2组

中标(成交)金额:2,022,000(元)

评审总得分:6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1

服务类

名称:2024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C******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原则,遴选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对本地畜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到施用还田全链条服务。实施作物为水稻,实施面积******街道、前阳、马家店、龙王庙、示范农场。

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根据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原则,遴选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对本地畜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到施用还田全链条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并在本市区内具备专门的有机肥堆沤、存储场地(提供场所、设备照片及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租赁证明的,租赁时间不得短于本项目履约时间)。 二、实施作物及面积 实施作物为水稻,实施面积为******街道、前阳、马家店、龙王庙、示范农场。三、技术模式 养殖场(户)+有机肥企业+堆沤肥转运还田”运行模式。即本地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由有机肥企业统一收集,集中堆放,进行发酵腐熟,腐熟完成经检测合格后,再转运至就近地块进行还田,服务撒肥作业机械要安装卫星定位设备,并提供施肥车辆运行轨迹。 四、粪肥质量要求 强化粪肥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服务主体负责制。粪肥收集、处理和还田施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规范生产,抽样检测其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后安全还田,杜绝二次污染。服务主体还田粪肥须使用质量合格产品,健全粪肥检测与还田服务台账。质保期为一年。 五、监管方式 1、开通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建立粪肥还田全过程可追溯平台。 2、委托第三方监理,对中标方开展粪肥收集、堆沤、还田各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管。规范操作规程,确保粪肥质量达标,去向有据可查。 六、配送 堆沤肥质量验收合格后,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块,并将粪肥按照规定数量均匀施入田间。 七、验收 堆沤肥腐熟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抽样并检测,并提供当批次粪肥检测报告;一旦发现肥料质量不合格,将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八、其它 1、中标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要留存购买畜禽粪污、农机具的发票或协议,收集整理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2、中标方要开展相应的技术宣传,包括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观摩会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15 日前完成(具 体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强化粪肥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服务主体负责制。粪肥收集、处理和还田施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规范生产,抽样检测其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后安全还田,杜绝二次污染。服务主体还田粪肥须使用质量合格产品,健全粪肥检测与还田服务台账。质保期为一年。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2

服务类

名称:2024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C******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针对我市主要农作物水稻,择优选取种植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地块,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的方式建成主要农作物水稻粪肥还田应用示范区 78677 亩。“养殖场(户)+有机肥生产企业+转运还田” 运行模式。即东港市内各乡镇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由有机肥生产企业统一收集,集中堆放,进行发酵腐熟,腐熟完成经检测合格后,再转运至就近地块进行还田服务。还田采取主要技术模式为“固体粪肥+配方肥 ”, 水稻以每亩 300 公斤堆沤肥标准进行补助还田,再配合施用配方肥,撒肥作业机械要安装卫星定位设备,并提供施肥车辆运行轨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根据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原则,遴选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对本地畜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到施用还田全链条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并在本市区内具备专门的有机肥堆沤、存储场地(提供场所、设备照片及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租赁证明的,租赁时间不得短于本项目履约时间)。 二、实施作物及面积 实施作物为水稻,实施面积为78677亩(详见下表)。 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实施面积明细表 001包 序号 乡镇 撒******街道 5517 5 前阳 7170 6 马家店 1180 7 龙王庙 3741 8 示范农场 3437 合计 34703 002包 序号 乡镇 撒施面积(亩) 备注 1 黄土坎 3109 2 小甸子 996 3 菩萨庙 3558 4 新农 1964 5 孤山 5262 6 椅圈 7182 合计 22071 003包 序号 乡镇 撒施面积(亩) 备注 1 长山镇 21903 合计 21903 三、技术模式 养殖场(户)+有机肥企业+堆沤肥转运还田”运行模式。即本地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由有机肥企业统一收集,集中堆放,进行发酵腐熟,腐熟完成经检测合格后,再转运至就近地块进行还田,服务撒肥作业机械要安装卫星定位设备,并提供施肥车辆运行轨迹。 四、粪肥质量要求 强化粪肥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服务主体负责制。粪肥收集、处理和还田施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规范生产,抽样检测其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后安全还田,杜绝二次污染。服务主体还田粪肥须使用质量合格产品,健全粪肥检测与还田服务台账。质保期为一年。 五、监管方式 1、开通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建立粪肥还田全过程可追溯平台。 2、委托第三方监理,对中标方开展粪肥收集、堆沤、还田各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管。规范操作规程,确保粪肥质量达标,去向有据可查。 六、配送 堆沤肥质量验收合格后,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块,并将粪肥按照规定数量均匀施入田间。 七、验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5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堆沤肥腐熟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抽样并检测,并提供当批次粪肥检测报告;一旦发现肥料质量不合格,将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验收报告:按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3

服务类

******有限公司(C******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长山镇:撒施面积21903(亩)

服务要求:根据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原则,遴选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对本地畜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到施用还田全链条服务。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5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服务主体负责制。粪肥收集、处理和还田施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规范生产,抽样检测其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后安全还田,杜绝二次污染。服务主体还田粪肥须使用质量合格产品,健全粪肥检测与还田服务台账。质保期为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潇潇、关欣、侯宇、于勇刚、曹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的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费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62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的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费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3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的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费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 257 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114-4 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传珠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727服务)2024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1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2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企业声明.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 年东港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003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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