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
(标段编号:************80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综合得分:86.8;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综合得分:67;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综合得分:65.8;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慧、高级工程师·电气、******9;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邱巍玲、高级工程师·电力电气、闽G209-08844;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艳辉、工程师·电气、2007-0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有限公司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有限公司为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有限公司为排名第三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 系 人:刘欣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