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44728
二、******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2,71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2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8-4号楼C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元)
评审总得分:83.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两房日常维修工程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8-4号楼C
中标(成交)金额:284,500(元)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工程类
名称: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B******房屋修缮)
施工范围:001包: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3)采购需求:办公楼始建于2004年,至今已二十余年,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年久未修,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房屋出现了功能性问题,严重影响了工作环境和干警的工作效率,现需进行房屋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李敬宾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856,有效期:2023-12-08至2026-12-07.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辽建安B(2011)******,有效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类
******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B******房屋修缮)
******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无
执业证书信息:无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两房日常维修工程
工程类
******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两房日常维修工程(B******房屋修缮)
******检察院办公楼房屋修缮项目-两房日常维修工程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无
执业证书信息: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红玉、王丽萍、刘旭、许文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费用共计2197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97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费用共计295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5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两房日常维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费用共计2845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29-****** ******
十、附件
采购文件:******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jpg
2.其他:其他投标一致性承诺.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两房日常维修工程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