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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公安局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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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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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9

   项目概况

******公安局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24-00455 ******公安局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公安局民警执法责任保险514人

保险责任 责任限额(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 200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0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20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其中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0万元) 60
每次事故精神损害抚尉金责任限额 10
******公安局团体意外身故保险508人
条款 保险责任 保额(万) 限额/免赔和等待期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责任 100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因公牺牲 100
团体急性病身故保险 急性病身故给付 10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10 给付比例:100%,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1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
团体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疾病身故给付 30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给付(28种) 10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轻度疾病给付(3种) 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可以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3日内完成投保业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与本招标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保监会备案); 3.3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居城西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昌图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艺琦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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