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高开发备[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6号和北二路90号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项目升级改造有机玻璃生产线,优化工艺布局,结合搬迁设备,新增精馏装置、预聚装置、灌注装置、风浴热处理装置等有机玻璃原板制备工艺条件以及拉伸机、研磨抛光机等有机玻璃后加工工艺条件;新建有机玻璃厂房、透明材料综合楼、有机玻璃原料库等,以上合计新增工艺设备2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5台(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9月25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6.其它要求:(1)EPC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高大勇 | 姓名: | 高大勇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七路146号 | 地址: |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大勇 | 联系人: | 赵晶、付玢妍、王劲松、张文凯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赵晶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