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4-12-19 00:00:00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技术服务咨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74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技术服务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1、项目概况: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示范带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新民市实际,在深入调研,充分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开展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新民市。 ★4、付款方式及条件 1、提交完善的规划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经省农业农村厅核验、获批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后(具体以农业农村厅文件公布为准),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 ★5、质量要求:符合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内容规范、逻辑清晰、表述精准。 ★6、服务内容 (1)规划范围 涉及新民市大民屯镇、张家屯镇和法哈牛镇三个镇,包含毓宝台村、佟家房村、新庄村、大民屯三村、腰堡村、土岗子村、柴家窝堡村、张家屯村、佟庄子村、双程堡村、后大河泡村、兴隆桥村、东升堡村、李家套村、法哈牛村15个行政村。规划面积总计9953.70公顷。 (2)规划期限 示范带规划期限为2025—2027年。 (3)规划内容 新民市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规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现状分析、目标定位、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实施保障等。 (4)规划成果 成果以ppt样式呈现,形成图、表、文字等核心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