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5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龙港区龙湾大街23号 中标(成交)金额:8,580,034(元) 评审总得分:96.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C******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服务范围:南票区本次项目建设共148个综治视联网会场点位(主要包括区级成员单位(公、检、法、司)4个会场+133个村会场+11个社区会场,共148个会场点位),其中区级成员单位(公、检、法、司)会场一共部署4套区级成员单位综治视频联网终端;村会场部署133个村(社区)级综治视联网终端;社区会场部署11个村(社区)级综治视联网终端;葫芦岛市综治视联网核心机房部署7个安全隧道单元、1个存储服务系统;提供3年服务线路1条;提供3年42U主机托管服务1柜;系统集成服务148套。(具体以服务参数要求为准) 利用电子政务外网资源搭建南票区综治视联网系统,实现综治视联网内所有点位实时、双向、超高清的视频通讯业务。实现与辽宁省和葫芦岛市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双向互联互通。 服务******街道)、村(社区)六级平台的覆盖。综治视联网具备在一个平台上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并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视频会议、视频通讯、远程培训、指挥调度等高清视频全交换的功能,即实现点对点、点对面的实时通信功能,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网格化体系。 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建设坚持与中央、省、市和县区互联互通的基本原则******服务中心的日常视频会议、视频调研、日常培训和工作视察等业务需求,更好的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信息化、高效化,有效达成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覆盖至村社区级的综治视联网系统,实现基层网络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共用,可为我区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各个方面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满足南票区应急指挥、远程培训、远程心理咨询、矛盾调节、远程接访等场景应用。 服务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需达到验收标准)已备验收;在验收合格日开始,为招标方提供3年期视频会议服务。 服务标准:(1)功能要求 系统需利用葫芦岛市电子政务外网搭建网络环境,接入葫芦岛市市级综治视联网平台,新建服务点位须与南票区已建的综治视联网系统、葫芦岛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和辽宁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双向互联互通,满足系统具备在一个平台上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要求。 1)视频通讯 系统支持多种通讯模式,在点对点视频通讯中,任何一台终端都可以直接呼叫系统中的另一台终端,建立双向连接并进行1对1的会议和交流。多方会议模式,通过视联网连通多个异地会场,各分会场在主会场的控制下完成会前的组织、会议的建立、会中的调度等工作,为参会各方提供综合的视频会议通信与调度服务。 2)视频存储 提供音视频资源的存储、管理、调阅、应用等服务,实现媒体资源应用价值最大化,满足资源管理及应用的需求。 3)会场监播 支持多画面显示模式,支持视联网终端视频流的监播管理,批量轮询收看分会场画面,便于主会场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提高会议效率。 (2)技术要求 ★1)本次拟招标的综治视联网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综治视联网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满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 31000-20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3200-2016)标准中规范的关于综治视联网的功能和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保证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经过安装调试完成后,可以满足视频会议、远程培训、可视通话等多种业务需求。系统须支持与辽宁省和葫芦岛市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拨号互联互通,要求采用数字对接方式实现协议对接、寻址号码体系对接和众多平台模块对接,保证新建综治视联网系统兼容性。本项目为防止恶意竞标,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可根据需要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系统对接测试或演示。(如无法满足要求,按无效标处理,且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3)数据业务在不改变用户的应用软件和使用习惯下,新建综治视联网系统支持安全隧道模式访问互联网数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浏览、邮件收发、即时通讯等业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宇环、王英、徐明、李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三级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110.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委员会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首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宁淘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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