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公用工程及罐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10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用工程及罐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公用工程及罐区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 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 综合供水、中央控制室、脱盐水站换热站、空压制氮站、冷冻站、循环水站、氯乙酸罐组、醋酸醋酐罐组、碱罐组、氯化亚砜酸罐组、氯化亚砜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水池、公辅机柜间、汽车装卸站1、汽车装卸站2、氢气灌装站、1#变配电所、泡沫站、减温减压站的安装工程 。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综合供水、空压制氮站、冷冻站、循环水站、1#变配电所100日历天,其余装置1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特种设备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指起始时间,起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截图(要求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行为结果,且检索结果显示为暂无数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09:00至2024年12月24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工园区北三道与北五道之间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联 系 人:刘旭东 电 话:******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旭东电话:******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bggfwpt/)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次平台技术服务费为2000元,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审。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旭东,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