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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加强******公安局监管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医院建设监管病房。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99,968.00元/年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需******************医院不具备此条件。
******医院能够提供此项目服务,故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医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街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王志民 王振清 陈井影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晓乐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8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特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鹏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七、附件
附近1:专家论证意见